国办发指导意见,部署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向

发布时间:

2017-07-03


  6月28日,国办发布《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各统筹地区于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。

  主要内容:

  主要目标:今年起,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。国家负责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DRGs)付费试点。到2020年,全国范围普遍实施复合支付,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。

  主要工作:

  1、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

  住院医疗:主要按病种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(慢性病可按床日付费);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:可按项目付费;基层医疗:可按人头付费。

  2、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

  疾病要求: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、诊疗技术比较成熟;建立谈判协商机制,合理确定中西医病种付费标准。

  3、开展DRGs付费试点

  坚持分组公开、分组逻辑公开、基础费率公开,探索建立DRGs付费体系;DRGs,将用于对不同医疗机构同一病种组间成本与疗效评价。

  4、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

  全面推开医保智能监控,实现医保费用结算全面审核;探索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。